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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3-0109:40·青海日报青羚网讯房租不付,水电费不缴,趁着房东不注意神秘“失踪”,这样的事情搁谁身上都会觉得郁闷。近日,市民樊先生向记者求助,租客欠下3个月房租后“神秘”失踪,他该怎么办?
市民樊先生告诉记者,他在力盟商业步行街的高层上闲置了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,去年,将该房租给了一个开公司的租客,合同到今年3月底到期。可是今年年初,樊先生向租客讨要最后一季度房租时,租客一再推托,到春节前夕,租客便不再接电话。樊先生十分着急,为了避免房租损失继续扩大,他给租客发信息说欠下的房租不要了,请他立即搬走,可是这位租客如同“人间蒸发”般,杳无音讯。樊先生想自行打开出租房的门,将房客东西清理一下,重新出租出去。但是仔细一想,又担心哪天租客回来说贵重东西丢了,又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。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类似的“逃租”现象并不少见。很多房东虽然觉得处置遗留物是件头疼事,但同时认为,既然房客“不辞而别”,就可以视为合同解除,遗留的东西也应该视为房客自愿抛弃了,房东可以任意处置。
对此,某律师事务所姜律师说,如果租赁合同没有事先约定房东有权对留置物进行处置,房东擅自清理则涉嫌侵权。如果约定了房东可以收回房屋的话,就可以收回房屋;如果没有约定的话,只能等合同到期一并提起违约诉讼了。姜律师建议,最好的办法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,对违约或合同届满后房东单方可以处置作出详细约定,并经公证处公证合同。如此对租客也有好处,能防范房东的擅自提价。